積分年底兌換,商家應合理,會員應理性
2016-12-22 來源:店盈易 點擊: “尊敬的會員:感謝您的厚愛,2016年度積分兌換開始啦!請于12月15日-31日持卡在收銀臺消費積分兌換,逾期將清零。”你的手機或許也收到了類似的提醒短信。據了解,大多數會員積分制度都有“年底清零”的規(guī)定,因此,隨著年底的臨近,不少會員都想趕在清零前用掉積分。
很多商場和超市發(fā)現,不少會員卡積分都有定期清零的規(guī)定,顧客在顧客在辦理會員卡時都會填寫姓名及聯系方式,有些商家會在積分清零前發(fā)短信或打電話提醒顧客,也有很多商家只是在店中張貼一份公告,不會一一通知;也有很多會員顧忌,因為門檻高兌換不到東西。想在商場換個小電器,一看兌換說明,竟需要幾萬分;便利店的兌換禮品區(qū),到了年底剩的禮品特別少;小區(qū)門口的藥店消費10元錢只能積1分,最少30分才能起兌,這樣地“辦理積分卡‘積’出了不少煩惱,所以在此,商家一方面要維護消費者的積分權利,會員積分軟件可掂量是否設置自動清零,如果商家在未事先聲明的情況下,擅自取消積分,消費者可持會員卡或者清零的證據找相關部門投訴!
另一方面商家應提供人性化的兌換方式來更好地讓會員實現兌換,直接消費抵現,積分可以直接兌換消費電子券,電子券全場無門檻合理化使用!
會員使用積分卡要注意期限、及時向商家詢問積分的使用規(guī)則,最好能在商家清零前合理地利用積分。此外,會員卡積分制一般是商家用來吸引消費者二次消費的手段之一,消費者為了獲得積分而沖動購物不可取,面對年底各種兌換活動,宜權衡之后再下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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